十多年的借款纠纷案件经过郑律师程律师处理后终到手
作者:郑桃林离婚律师 更新时间 : 2013-07-19 浏览量:483
1998年湖北省监利县荒湖农场,一名叫薛某石的人在当地向很多人借贷了大量款项后外出做生意,此后,不按期归还借款,导致借款人郑某爽的房屋被当地信用社拍卖,郑某爽十几年来不停地寻找薛某石,终于,在2010年,通过老乡找到在东莞市桥头做副食品的薛某石,2011年的10月份,郑某爽委托东莞律师程世波、郑桃林处理欠款一事,此案通过法院起诉,最终判薛某赔偿郑某爽人民币32000元,案件生效后,薛某石没有主动支付欠款,此后,律师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但薛某石顽强抵抗,款项没有执行到位。
2012年6月,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桥头法庭开始集中强制执行,打击老赖,将一些老赖拘留至法院,这时,薛某石的家人慌了,急忙将执行款打至法院帐号。
近十几年的欠款终于得以到手,郑某爽十分感谢律师及法院。